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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印工作管理规定

来源:党办 发布时间:2009-12-10 00:00:0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一、文印人员业务要求:

1、熟悉本职工作业务,熟练地掌握复印机、计算机和速印机的功能和操作技术。

2、版面设计美观,掌握不同文体的设计格式和要求;正确运用标点符号。

3、要掌握设备维修一般知识和常识,加强设备保养,能排除设备的简单故障。

二、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

1、工作程序

(1)文件打印。各类文件打印须填写《文印申请单》,经院长或分管院领导签发,办公室主任签字(重要的文件领导可直接签发)后,文印室方可打印。

(2)其它材料打印。各类文章、论文或稿件等材料打印,须填写《文印申请单》,由部门领导审查签字,办公室主任批准后,文印室方可打印。

(3)复印。复印须填《复印单》,经部门领导同意(教学内容需教学主管部门领导签字),办公室主任批准,方可复印。凡能打印解决的,原则上不准复印。

2、工作制度:

(1)文印室属保密部门,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《保密法》和保密制度。

(2)要严格内部管理。文印室要明确分工,各司其职。文印设备要专管专用。

(3)要加强软件磁盘管理,搞好分类。磁盘用完后应及时放入保险柜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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